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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膳食品,什么是特医食品?

什么是特医食品?什么又是特膳食品?这两个词听起来好像一样,但在使用上又有一些区别。下面对“特膳食品”的相关标准进行了研究和归纳,并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进行了对照。

一张表概览特膳特医

特膳食品

特医食品

定义

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制的食品。

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及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特性

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分类

   幼

   儿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活氨基酸配方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

   母乳营养补充剂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婴幼儿辅助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其他特膳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膳食品。

标准

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

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  2559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 10765-20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  29923-201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29923-201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 2559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GB 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




国际上一般认为的特殊膳食


特殊适应性食品。是针对特殊人群的定向性营养食品。该类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明确标示其有别于普通食品的特殊使用人群、 针对性的特殊配方、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及明确的含量。


特殊人群饮食调控的科学本质是:控制常规饮食,补充特殊膳食,强化针对营养,减少代谢负担,促进身体健康。


特膳食品根据特殊人群特殊的生理和病理状态, 针对性地确定其生理及营养需要,即在整体综合性调节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抗性调节(保留、强化、添加或弱化某些生理与营养成分),以极低的热量提供其有针对性、定量性和多样性的完整的食品价值。


特医属于特膳,特膳包含特医


特殊膳食用食品(以下简称“特膳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包括4大类: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这类食品的适宜人群、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对其标签内容如能量和营养成分、食用方法、适宜人群的标示等有特殊要求。


从分类上看,特医食品为特膳食品中的一个大类,而常被和特医食品并列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婴配”),实质为特膳食品中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一小类。


特医需要医生指导  特膳贴近普通食品


特膳食品和特医食品在特性上有明显的不同。特膳食品表现为营养素与普通食品显著不同,可见其性质更加贴近于普通食品。在市场中,很多特膳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并不明显,比如常见的运动饮料。


特医食品的医学性质十分明显,无论是特医食品还是特医婴配,都强调了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特医食品与其他特膳食品针对人群不一样


特医食品也被称为“病人的饭”。特医食品针对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例如特婴配针对早产儿、食物蛋白过敏婴儿、乳糖不耐婴儿等,其他特医食品针对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肾病患者等。


其他特膳食品一般针对健康人群,比如运动营养食品针对的是运动人群,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针对孕妇及乳母等。


特医标准够专精 特膳标准被细分


由于覆盖面较广、更贴近于普通食品,特膳食品产品标准被细分为针对不同类别的独立标准,如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2016年11月13日实施)等。


唯一直接标明特膳食品的标准是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该标准中对特膳食品标签中能量及营养成分标示、声称、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等进行严格的要求。


特医食品有较为独立的注册、标准体系。7月1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特医食品将从特膳食品管理中脱离出来,拥有独立的注册管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产品标准(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和生产规范(GB29923-201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特殊营养膳食与食品、保健食品的差异


1.目的不同


特膳食品:以满足特定人群或某些病人的生理、营养需要为目的。

普通食品:用于满足一般人群的基本营养需要。

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减轻疾病的症状,以调节特定人群的机体功能为目的。


2.成分不同


特膳食品: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特殊营养的,大多无法从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摄取。

普通食品:向人们提供的是人体所需的基本营养物质。

保健食品:向人们提供的是能调节特定人群体机能的特定生理成分。


3.目标人群不同


特膳食品:针对有特定人群的生理或营养需求, 通常为婴儿、孕妇、乳母、老年人、某些疾病患者(已患病)。


普通食品:适用于一般人群,无特定指向性。


保健食品:针对特定人群需要进行相应生理功能调节的人群(减少或降低疾病风险)。


4.食用价值不同


特膳食品:具有丰富而特殊指向性的营养成分。


普通食品:不同程度地具有某些基本营养成分。


保健食品:不以提供营养成分为主要目的,更不能提供特殊营养。


5.生理功能价值不同


特膳食品:具有丰富及特殊指性的生理成分,功能是综合性的。


普通食品:不以提供生理功能价值为主要目的。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的生理功能价值,但功能单一。


6.生理利用价值不同


特膳食品:具有高水准以及安全的生理利用价值, 即代谢负担低,生物指标很严格,没有毒副作用。


普通食品:有一定程度的代谢负担,生物指标较宽松,一般没有毒副作用。


保健食品:代谢负担相对Zui高,有的有一定毒副作用,生物指标 则很严格。


7.配方与工艺不同



特膳食品:以选择高效的营养素为配方原则,工艺上可采用超微滤技术、微生态技术以及生物发酵及酶解技术。


普通食品:重点在色、香、味、形、多采用传统工艺。


保健食品:以选择高效的功能成分为配方原则,多采用先进工艺。


8.对功能声称的要求不同


特膳食品:不能声称预防、治疗作用,不能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特征性营养素的作用。


普通食品:不能声称预防、治疗作用,不能声称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不能声称预防、治疗作用,必须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


9.对适宜人群标示的要求不同


特膳食品:必须标示适宜人群。


普通食品:不要求标示适宜人群。


保健食品:必须标示适宜人群。


10.审批管理的程度不同


特膳食品:必须经过省级质监部门备案及SC生产许可。


普通食品:不需要审批。


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审批或注册。


发布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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